律师申玉峰:张量发钻了经适房空子一审没判错

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申玉峰认为,南山区法院的判决对事实认定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。其对相关政策、规章与法律的关系的处理也恰到好处,相信中院会维持一审的判决。李志华应对自己的诚信缺失付...

日期: 2024-02-12 17:45

 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申玉峰认为,南山区法院的判决对事实认定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。其对相关政策、规章与法律的关系的处理也恰到好处,相信中院会维持一审的判决。李志华应对自己的诚信缺失付出代价,而张量发利用政策漏洞谋取自己的利益虽不值得称道,但从积极的意义上看是给政策的制订者提了个醒...

 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申玉峰认为,南山区法院的判决对事实认定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。其对相关政策、规章与法律的关系的处理也恰到好处,相信中院会维持一审的判决。李志华应对自己的诚信缺失付出代价,而张量发利用政策漏洞谋取自己的利益虽不值得称道,但从积极的意义上看是给政策的制订者提了个醒,要求相关部门在制订相关规章时,工作做得再细些,对法律的把握再准些,不要再给张量发之类的人留有可乘之机。

  “我不认为原、被告的买卖合同损害了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。”申玉峰表示,政府对经济适用房购房人的资格有详细的规定,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制度。卖房人李志华是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,他本来就应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的。这是李志华可以享有的政府福利。

  不能认为李志华买房自用就没有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,他买房后卖掉就损害了国家、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。对李志华而言,怎么做对其更有利,只有李志华本人清楚。

  相比于买房后卖掉赚取差价,当然比政府将房子卖给别人对其更有利。既然政府有经济适用房给他,他自然会利用这套房给其带来更大的利益。

  “对于本应由李志华的房屋,不能推断出他卖出此房就损害了其它利益。”申玉峰认为, 这是南山区法院根据院关于合同效力认定的司法解释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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